当今法律有没有规定子债父还

2024-11-23 1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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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

1、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如果年满18周岁,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对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父亲无需承担欠款责任。

3、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欠债符合法律认可条件,父亲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4、如果儿子没有办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债务。

扩展资料

有一种特殊情况,子债是应当父还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 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假如张三的父亲继承了张三的遗产,那么,连同张三的债务也要一并继承。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

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分界线18周岁。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民事赔偿等责任的承担,法律规定:有个人财产时,自己偿还;没有个人财产时,由其法定监护人即父母偿还。
2,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法律上属于完全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切民事责任自行承担,与父母无关。但如果父母愿意承担的,法律也不干涉。

回答3:

如果未成年子女因侵权(打架、过失致人受伤产生立医疗费用)或借贷与之年龄相适应的钱款形成的债务,父母作为监护人有履行义务;子女成年后自行承担,没有父母代为偿还的法律规定。

回答4:

没有,但在继承财产时,必须扣除所欠外债,剩下的才能继承,

回答5:

父债子还的相关规定,是债务人死亡的情况: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子债父还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