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拿回工资,又可辞职。没签劳动合同,还可要双倍工资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从公司领导接收报告起三天或者一个月个后就可以走人,公司不得拖欠工资,期间需要做好交接班等,这个辞职报告是否批准无关,接收时间很重要,一定要找个方式记录,如果有纠纷请立即通知当地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注意保管合同,工牌,上班记录等
如果你和厂里签了劳动合同,要等合同期满才能辞工。
那就干到过年再说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