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

2024-11-23 12: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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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婚姻法》第47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析出,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3、《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以暴力、威胁、贿赂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堪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回答2: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回答3: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