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跟第三人说清楚状况,并且在有证人的情况下说清楚状况,要求他取消交易,注意证据收集。
2.如果对方愿意,他可以马上截停贷款办理,并且要求卖房人退款,当然卖房人也要求对方把房产证转名。
3.如果对方不愿意中止交易,继续交易。那么他就不再是善意第三人(不知情前提下,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房产),那么你亲戚在起诉卖房人的时候,也可以把这个第三人列做第二被告。
4.提出诉讼,要求财产保全,冻结属于卖房人的所有财产,即使贷款已到账,也可以冻结他的账户财产保全。
5.要求卖房人按照协议和借条,归还欠款,如果卖房人在财产保全前已经挥霍或转移掉卖房款,那么可以要求这次房产交易无效。因为你有证据证明买房人是知情的,那就不能排除他们是串通的。房产交易无效后,要求卖房人归还欠款。
房产抵押必须登记!!到房管部门去登记是必要的抵押生效手续,没有就不行。
第三人关键是产权过户办了没有?过户了就与你无关了!!不能对属于第三人无关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
所以对该房产难以采取措施了,看看债务人有无别的财产信息线索吧
首先要搞清楚第三人是不是对该处房产有抵押是知情的,如果知情,则是恶意第三人,可以请求撤销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然后将抵押的房产拍卖或者要求借款人返还欠款,并且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因卖掉房产的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其将卖房所得款用于偿还欠款。
不可以申请该笔贷款的保全。
最根本原因在于,你与对方设立的房产抵押没有时行登记,所以在物权上不发效力。对方怎么处理这个房子和你是没有关系的。更何况银行已经先设立了合法的抵押权,第三人的按揭贷款是应当向银行支付的。
至于对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把房子卖了,属于违约,你们借条里如果有违约责任的话,对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这个没问题。但是想说对方卖房行为无效就不可能了。
现在对方 手里有第三方给的叁拾万房款?是现款么?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让他还你钱,然后申请法院保全他的这笔存款。让法院保全债务人(欠你钱的人)的个人财产,这个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