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为”野轮轻微伤“的,属于治安案件,只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戚纯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颂仔信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谁先动手的,谁就付百分80的责任。你可以告他们蓄意伤人。
怎么是轻伤!估计对面和你们家没什么大仇,要不然你们家打了败仗绝对各个重伤!陪俩钱吹了!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
到法院启诉他们,该咋办就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