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要不回来了,因为当时毕竟是你自愿花的
可以给她列个消费清单让她还钱,如果是恶意的可以以诈骗罪起诉,毕竟现在确实有这样的人,以男女朋友的名义大肆索要钱物然后分手
先明白分手原因,看老是谁的责任,有没有挽救的余地,另外要告诉你的就是你们没有结婚你愿意花这个钱是你主观意识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建议你还是放弃要回来的事吧
。。。。我觉得你要做的是纠正恋爱观和提高辨识人能力,而不是去要回这一万块。当然如果要要回也是可以的。
要不回来了,你也真是大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