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逃逸,保险公司能向司机和车主追偿吗?

2024-12-29 06: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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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我单位是中山市三角镇的一家纺织公司,2008年的一日,我单位司机李某驾驶我单位的货车(车牌号为粤T00XXX),在送货的途中撞倒了一辆摩托车。出事后,李某驾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撞摩托车司机在送往医院后第二天死亡。后来交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李某全责。司机李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死者的家属以我单位、司机李某、保险公司为被告,索要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十二万二千元,余额均由我单位赔偿。该判决现已经履行。现我单位又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诉状,以我单位司机李某逃逸造成负事故全责为由,要求我单位及司机李某赔偿他们已经赔付的十二点二万元。我想问:
回复:你所问的问题目前在法学理论上有一定的争议,司法实践中的作法全国各地也各不相同。分析如下:一、像广东广州、深圳等地,会严格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判,不支持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条并未规定,肇事后逃逸的,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追偿。
 二、但是,像广东中山、佛山等地的法院会出于公平原则,支持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他们认为,尽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并未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有权追偿,但也没有禁止。肇事后逃逸是类似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适用于该条的规定。

回答2:

你好,就是车主和保险不是同一人,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