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激励机制问题造成的散伙事件在创业圈子里不胜枚举,也让很多人都扼腕惋惜。投资人看待激励制度时,往往较为严谨,大部分投资人会要求创始人,在经验丰富的律师指导下,完成公司的激励机制设计和执行。
限售股和期权 有些创始人在公司初创期,会直接许诺员工1-3%不等的股权,如果此股权附有一定的条件,我们将其称之为限售股,一般是用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的,如果条件没有成熟时,联合创始人离职,那么限售股需要被回购,以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创始人在公司成立初期,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权拿出来作为期权池,期权池一般占公司股权的15%左右。期权一般来说是分配给关键员工的,当然也可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期权是预期获得股权的权利,比如创始人想发给员工A1%的期权,期权分4年期成熟,那么员工A至少需要在公司干满4年,才有机会完全行权,拿到全部1%的公司股权。
期权分期成熟 期权是促使关键员工持续为公司服务很好的方式,公司发展的越好,估值越高,员工手里的期权将越值钱,员工越舍不得离开公司,因为一旦离开,机会成本将大幅增加。因此,期权要分期成熟,一般来说分4年成熟,每年成熟25%。比如公司给员工A1%的期权,员工A在第二年离职,那么员工A只能获得已经成熟的0.25%公司股权,剩下的0.75%依然存在于公司期权池中。
期权与投票权 在中国,公司股权投票权与控制权息息相关,创始人将自己的股权放入到期权池中,员工期权成熟行权后,会不会使创始人失去部分投票权呢?在创始人发放期权时,最好约定使用股权代持的形式,使得股权所有权和股权投票权分离,以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期权与融资 如果A轮投资人进入公司占20%的股权,那么创始人股权比例和期权池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假设原来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5%,那么投资人进入后,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2%,创始人股权比例为68%。如果,B轮投资人占比20%的话,A轮投资人,创始人和期权池的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这样下去期权池的股权比例将持续下降,不利于对员工长期的激励,因此,创始人可以建议投资人提供一部分股权放入期权池,保证期权池的股权比例。
在创业的圈里里,尤其是早期创业阶段,最珍贵的资源就是“团队”,对“团队”的激励机制,制定的好了就是鼓舞士气,增强斗志;制定的不好,会使士气衰弱,甚至散伙。由于激励机制问题造成的散伙事件在创业圈子里不胜枚举,也让很多人都扼腕惋惜。投资人看待激励制度时,往往较为严谨,大部分投资人会要求创始人,在经验丰富的律师指导下,完成公司的激励机制设计和执行。
限售股和期权 有些创始人在公司初创期,会直接许诺员工1-3%不等的股权,如果此股权附有一定的条件,我们将其称之为限售股,一般是用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的,如果条件没有成熟时,联合创始人离职,那么限售股需要被回购,以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创始人在公司成立初期,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权拿出来作为期权池,期权池一般占公司股权的15%左右。期权一般来说是分配给关键员工的,当然也可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期权是预期获得股权的权利,比如创始人想发给员工A 1%的期权,期权分4年期成熟,那么员工A至少需要在公司干满4年,才有机会完全行权,拿到全部1%的公司股权。
期权分期成熟 期权是促使关键员工持续为公司服务很好的方式,公司发展的越好,估值越高,员工手里的期权将越值钱,员工越舍不得离开公司,因为一旦离开,机会成本将大幅增加。因此,期权要分期成熟,一般来说分4年成熟,每年成熟25%。比如公司给员工A1%的期权,员工A在第二年离职,那么员工A只能获得已经成熟的0.25%公司股权,剩下的0.75%依然存在于公司期权池中。
期权与投票权 在中国,公司股权投票权与控制权息息相关,创始人将自己的股权放入到期权池中,员工期权成熟行权后,会不会使创始人失去部分投票权呢?在创始人发放期权时,最好约定使用股权代持的形式,使得股权所有权和股权投票权分离,以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期权与融资 如果A轮投资人进入公司占20%的股权,那么创始人股权比例和期权池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假设原来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5%,那么投资人进入后,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2%,创始人股权比例为68%。
股权作为一种代表企业价值的数字资产,主要有两种能力,融资和激励,且这两种能力在不同的阶段会在一定范围之内自动切换。为了加速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使用股权激励,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尤为突出,这类企业基本都面临资金困难、员工流动性大等问题,如果业务骨干、核心高管、掌握技术的不可替代者离职对企业来说损失巨大。
股权激励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2)业绩激励;
(3)约束经营者短视行为;
(4)留住和吸引人才;
(5)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薪酬压力。
与股权相关的数字资产大概有:实股股权、受限股权、股票、期权、虚拟股权、认购权等,但与股权相关的数字资产流动性都比较差(主要指未上市公司),所以也有其局限性:如实股股权相对固定,变更手续麻烦,限制了动态股权模式的可操作性,小股东容易搭便车,而且实股股权的分配一开始很难公平,需要通过时间来检验。如果能解决流动性差的问题,激励频次将提高,通过动态的股权激励模式会更加公平。
也有些企业不适合做股权激励,比如走下坡路的企业股权激励就不好用,吸引力将大打折扣,亏损企业的股权是不值钱的,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本文我们将重点介绍两种股权激励模式:虚拟股权激励模式、期权激励模式。好的模式需要一个好的股权激励工具/软件来帮助落地,帮助提升股权的流动性。随后我们会结合模式介绍Teamtoken股权激励软件的使用。
二、 名词解释:实股股权、受限股、期权、虚拟股、虚拟股认购权、股票
实股股权:该类股权具有分红权、公司净资产增值权、表决权、所有权,此类股权激励不仅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而且会直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股股权体现在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繁杂,流动性最差。
受限股:是公司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员工转让的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员工虽拥有股权,但其仅在达到公司要求后才可享有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在达到公司要求之前也可以以虚拟股的形式存在。
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公司授予员工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权的权利,得到的是一个未来获得股权的合同。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以让期权在员工内部进行交易的规则。
虚拟股: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以让虚拟股在员工内部进行交易的规则。
虚拟股认购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虚拟股),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认购权有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或现金币。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认购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股票:一般只针对上市企业才有的,股票流动性非常强,可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股票的价值相对稳定,所以激励效果并不是特别好,股票主要用作奖励而不是激励。
总体来讲:实股股权流动性最差,激励最强,股票流动性最强,激励最差。期权的参与感没有受限股感觉那么强,受限股的流动性又没有虚拟股那么强,所以员工一般给期权或者虚拟股,联合创始人给受限股或者虚实结合的虚拟股权。
三、 员工股权激励模式
针对员工股权激励,我们主要介绍两种模式:即虚拟股权激励模式和期权激励模式,二者有功能有重叠的部分,所以可以单独落地执行,也可以组合执行,所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择优选择。在此我不会再介绍激励的目的等概念性的内容,因为股权激励的目的都差不多,主要从应用的角度进行介绍。
(A) 虚拟股权激励模式
(1) 对象:联合创始人、高管、骨干、外部顾问。
(2) 时机:初创期、成长期
(3) 性质:虚拟股的发放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
(4) 权利:只有分红权,无表决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
(5) 义务:严禁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一切活动,包括同业竞争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应收回授予的虚拟股份,并由有关部门追求责任;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考核要求,不得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激励对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被判定刑事责任的;激励对象不得在任职期间,有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激励对象若主动离职的,按自动放弃获得虚拟股权的资格。
(6) 用到的工具:虚拟股认购权。
(7) 虚拟股期限:原则上长期有效。
(8) 虚拟股的获得
(a)公司根据一定规则(如绩效、积分排名、综合表现等)直接奖励给表现优秀的员工;
(b)员工可以使用现金币组合虚拟股认购权认购公司不定期释放的虚拟股,认购权和现金币也是由公司奖励给员工;
(c)员工可以使用人民币组合虚拟股认购权认购公司不定期释放的虚拟股。 以上三种模式,从激励效果的角度,最好是采用方式3,其次是方式2,最后才是方式1。因为没有代价的股权是不被认可的,当然企业也要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
1、可采取奖励股份、赠与股份或技术入股模式等无需激励对象出资吸引力较强的股权激励模式;
2、创业期的企业制度尚不完善,无法形成对激励对象的有效考核,且初期企业业绩浮动较大或存在盈利周期较长、企业前景不确定强等情况。此时,如设计复杂的激励方案,则难以执行且难以形成对被激励对象的有效吸引;
3、虽然创业期企业应采取相对简单的激励措施,仍建议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帮助,企业是否适合进行股权激励、激励方案如何选择、激励周期、行权限制等出资人往往难以准确把握。因股权激励不规范而形成的诉讼也并不在少数。
限售股和期权 有些创始人在公司初创期,会直接许诺员工1-3%不等的股权,如果此股权附有一定的条件,我们将其称之为限售股,一般是用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的,如果条件没有成熟时,联合创始人离职,那么限售股需要被回购,以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创始人在公司成立初期,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权拿出来作为期权池,期权池一般占公司股权的15%左右。期权一般来说是分配给关键员工的,当然也可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期权是预期获得股权的权利,比如创始人想发给员工A1%的期权,期权分4年期成熟,那么员工A至少需要在公司干满4年,才有机会完全行权,拿到全部1%的公司股权。
期权分期成熟 期权是促使关键员工持续为公司服务很好的方式,公司发展的越好,估值越高,员工手里的期权将越值钱,员工越舍不得离开公司,因为一旦离开,机会成本将大幅增加。因此,期权要分期成熟,一般来说分4年成熟,每年成熟25%。比如公司给员工A1%的期权,员工A在第二年离职,那么员工A只能获得已经成熟的0.25%公司股权,剩下的0.75%依然存在于公司期权池中。
期权与投票权 在中国,公司股权投票权与控制权息息相关,创始人将自己的股权放入到期权池中,员工期权成熟行权后,会不会使创始人失去部分投票权呢?在创始人发放期权时,最好约定使用股权代持的形式,使得股权所有权和股权投票权分离,以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期权与融资 如果A轮投资人进入公司占20%的股权,那么创始人股权比例和期权池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假设原来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5%,那么投资人进入后,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2%,创始人股权比例为68%。如果,B轮投资人占比20%的话,A轮投资人,创始人和期权池的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这样下去期权池的股权比例将持续下降,不利于对员工长期的激励,因此,创始人可以建议投资人提供一部分股权放入期权池,保证期权池的股权比例。
限售股和期权 有些创始人在公司初创期,会直接许诺员工1-3%不等的股权,如果此股权附有一定的条件,我们将其称之为限售股,一般是用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的,如果条件没有成熟时,联合创始人离职,那么限售股需要被回购,以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创始人在公司成立初期,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权拿出来作为期权池,期权池一般占公司股权的15%左右。期权一般来说是分配给关键员工的,当然也可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期权是预期获得股权的权利。
期权分期成熟 期权是促使关键员工持续为公司服务很好的方式,因此,期权要分期成熟,一般来说分4年成熟,每年成熟25%。
期权与投票权 在中国,公司股权投票权与控制权息息相关,创始人将自己的股权放入到期权池中,员工期权成熟行权后,会不会使创始人失去部分投票权呢?在创始人发放期权时,最好约定使用股权代持的形式,使得股权所有权和股权投票权分离,以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期权与融资 如果A轮投资人进入公司占20%的股权,那么创始人股权比例和期权池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假设原来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5%,那么投资人进入后,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2%,创始人股权比例为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