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患重大疾病,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可以按工伤进行处理,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但是如果所患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由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的。
解除劳动后,公司不负有法律义务赔偿。赔偿仅基于人道义务。
如果疾病与工作有关,是职业病的话,可主张赔偿,具体多少钱得看医药费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法律关联的方式,解除就意味着无责任,无关联。如果疾病产生原因为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原因致使身体患有的隐疾。即使合同解除原用人单位仍有赔偿责任,反之则不然。
打个比方吧你在煤矿上班,因为长期吸入颗粒物而致使你的肺部患有水肿或其他等,你可以要求赔偿,但吸烟引起的肺癌则不是。工伤赔偿要求只能是因工作原因的,即使是在上班摔倒引发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