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为你做出专业解答:产权证上是男方的名字,虽然房产证是婚后才发下来的,但这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法律,房屋等个人不动产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到达8年以上才能作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离婚时才能主张分割。而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明显不足8年。所以这只是男方的私人财产,女方想要分割房产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婚后女方也用自己的钱帮助了男方的还房贷。所以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女方虽不能主张房产分割,但可以获得一定现金补偿,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标的和女方提供的还款凭证额度等裁量。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参考内容
1.男方婚前给的首付以及还贷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后的收入除有证据能证明属于个人外,都属于共有财产,(你怀孕无工作,他的收入也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3W元彩礼也应当认定为共有财产。)
3.用共有财产还房产贷款的金额,占购买该房产所需的总金额的比例多少,你就能获得这个比例的一半房产价值(按现有市价计算金钱价值)。因为是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情况只能分一半。
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的,婚后共同还贷的,属婚前个人财产,我认为女方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当可以主张3W元债券权,研究生专业刑法,偶尔在民法区冒个头,希望没有答错啊,哇
具体百分比不好说。但从你目前说的情况来看,房子是男方的(物权法定原则),已购房时间来确定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不已房产证为准。结婚之后还贷的部分参考房产增值因素分给你50%-60%之间.只能要钱。
若房产证上是男方一人的名字,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对房屋主张权利分割很难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