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关于房产的继承问题。

2024-12-17 13:49:3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大家都说对的地方,老人的财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由其子女平均分配。但大家都没说对下面的。
因为,老人的财产是其子女享有继承权,即其三男两女,你作为长孙,是非直系子女,即是非案件的直接关联人,你是无权提起对老人的财产分配的诉讼的!你只是间接关联人或受益人,你的诉讼很可能被法院驳回。(我国诉讼体制只有关系人诉讼或公诉两种)如果诉讼,也是你的父辈的事。他们可以申请法院审理财产分割。而实际上,你的父辈们尚未对老人的财产分割进行协商,所以也不应该提起诉讼。诉讼,是对有争议且无法调解时,由法律机构进行的强制调解或判决,你说的事,从你的文字描述中看,他们还未对其财产分割进行协商。
所以,你的父辈们应该坐在一起商量一下老人的财产尤其是房子的分配问题,如谈不来,才能去诉讼!
至于诉讼中,老人的赡养者应多享有分配比例,是法院判决倾向的,也是我们中华民族道德应该发扬的。如果谁对某子女对老人赡养方面有异议,应该拿出确凿的证据,切不可凭空指责!
————————————————————————————
就此案法律意见之外,我想对提问者多说两句:1、你作为下一辈,应该做的是对你的长辈关心爱护和照料,不应涉入你上辈之间的纠纷(就算他们有纠纷),说白了,就是即便你的父亲的兄弟姐妹之间对你和你家不好,你,作为晚辈也应该对他们照料。
2、你的小叔叔以往的前科,不能成为他一辈子就是坏人的依据。人的生活工作能力有差别,尤其是上世纪文革期间毁了一大批人,他们没文化、没思想、没技能,是社会造成的。(其实现在不也有啃老的年轻人么?)所以你不应指责他。
3、你说他没好好照顾老人,那么你们其他人都照顾了吗?相比,是天天在一起生活照料的多呢,还是偶尔去看看老人,买点水果照料的多呢?所以,你的言语在我们外人眼里看,也是非常不妥的。你竟然还提到你的小叔叔没给过你一件东西,这也能说明了一些情况。
——————我的话,可能让你听(看)起来很不舒服,希望你能冷静下来,多想想自己应该做什么,少说说别人应该做什么。对于财产的事,你可以提醒你父亲和其他大人,应该协商一下没坏处,但你不宜多发表观点(对你没好处)。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回答2:

老人有遗嘱,就按遗嘱进行分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以上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若按法定继承,则这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因为老人去世以后是要进行遗产继承的,不是一直跟老人居住,房产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归谁所有,法定继承是有顺序和范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
你爷爷的房产自然应有你们全体继承人进行分配,对生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对老人不好或者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包括是否要变现为现金,这些全凭你们自己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法院给与帮助。
建议找个这方面的律师进行全方位的咨询,以便维护你和大家的合法权益。

回答3:

  1. 老人生前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  没有遗嘱的,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3.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4:

1、老人的房产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由于老人多年来一直由小儿子照顾,可以适当多分。
3、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小儿子想继续居住在该房,可以将房产作价,由其他继承人分割。

回答5:

如果老人留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老人未留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即五个子女以均等的份额继承遗产。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得到应得的份额。至于小儿子以赡养父母为由单独继承遗产不能成立,因为赡养父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如果对方以赡养父母为由抗辩,其他子女应给予其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