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法律上的“人格”?“人格关系”指什么?

2024-12-17 07: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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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上的人格其实是指法律认可的一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包括自然人主体法律拟制主体.对于任何自然人法律都承认其法律人格,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对于法律拟制人格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诸如公司的设立等。

人格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人格而发生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关系。

回答2:

“人格”一词来自拉丁文“persona”,它的原意是面具。那些把人格看作每个人公开的自身。它是人们从自身中筛选出公开于众的一个侧面。这一定义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某些由于其他原因而不愿披露的隐私。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对人格的界定是“个人的心理面貌或心理格局,即个人的一些意识倾向与各种稳定而独特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从这个定义出发,人格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气质、性格、能力、兴趣、爱好、需要、理想、信念等。在这个层面上有人常把人格看作性格的同义词,如欧洲的心理学家就喜欢用“character”(性格)一词来表示人格。
法律规定了人格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各种权利。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主要形式,而人身权与财产权构成民法中的两类基本权利,其他一切民事权利或者包含在这两类权利之中,或者是由这两类权利结合的产物(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人格权是民法中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