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你的问题,我举例说明:
一、:如你当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元,公积金*后得到8000元,纳税所得
额=8000-3500=4500元;应交个税=4500* 10% =450元 速算扣除=105,实交个税=450-105=345;你的到手工资收入:8000-345=7655元。
二、说明1:
和你说一下,这个3500元扣减是2011年9月1日开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都得执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得自觉交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至今天还在执行哦。
三、说明2:
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就是你上月没有发合在这个月发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的。
四、说明3:
你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在你当地的地税都能查到的,而且你当地的地税应该每年都会给纳税人一封纳税光荣的挂号信的。
五、执行的税率表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各个应税项目扣除方式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至今)
应纳税所得额 -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
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