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不是城管,工作职能是:
1、负责辖区内工业、农业、第三产业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环境监察工作;
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事件;
3、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进行现场监察,督促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4、对工业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和投诉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5、负责辖区内饮用水保护工作;
6、负责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监测费的代收工作;
7、负责监测业务的采样、送样工作;
8、负责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
9、负责辖区内除项目审批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相关法律
根据《环境监察办法》
第六条 环境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六)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八)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九)依照职责,具体负责环境稽查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以上内容参考:生态部-环境监察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市金玉堂生态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不是城管。
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拟定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
2、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组织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4、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5、指导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监察执法相关业务工作。
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计划管理 :
①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建立档案;
②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现场检查 :
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置、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3、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
4、总结归档。
面临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监察领域的逐步拓展,环境监察工作日益繁重。然而由于现有环保法律不完善、监察力量薄弱,监察手段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等原因,环境监察工作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提高环境监察效能已刻不容缓。
作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效能,提出首先要明确环境监察执法主体资格, 理顺执法体制,其次通过加强硬件建设和队伍建设来强化执法手段和执法水平,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环境稽查机制,推动环境监察部门全面提高执法能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不是城管,隶属于环保系统胡环保局。
工作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县环保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负责对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
负责对污染事故及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污染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排污档案汇总,环境统计报表的整理和编报;
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信访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处理;
负责对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负责承担主管领导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是环保局的一个部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部门,一般工作就是对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处罚,征收排污费等,并不是城管。
不是城管 环境监察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排污进行监督管理 并进行排污情况核查、排污收费、污染事故处理及调查、污染信访纠纷处理及调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