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有理!!女的太贪心了!这套房子没有让她出半毛钱,还贷的钱也是房子自己挣的,凭什么她要拥有产权?!一点道理也没有!
不过,女方所说的理由,倒是证明她很会把歪理当正理,语言功夫有一套!希望男方不要被混淆了头脑。
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如果写了女方名字婚姻却散了,男方就会被赶出女方的房子,还要把自己房子也就是父母的血汗钱分给女方。这叫什么?人财两失。
男人拿点男人的气魄来,跟女人直说,爱你的话要么住到小房里,要么双方房产都写两人名!不要让父母伤心!
三楼的,你的分析很对,但没有考虑到婚姻风险,而婚姻风险在这个时代很高很高。
楼上的,女方怎么什么也没有?她也有一套房呀!
至于生儿育女,那是女人的责任和义务好不好,她就算不给这个男人生儿育女,也要给别的男人生儿育女,除非她一辈子不生孩子!生孩子本来就是女人的本能。生出来的孩子也是她的孩子,不只是给男人生的吧!
男人难道不付出青春?男人就一点也不做家务?男人不养孩子不养老婆?男人在婚姻里就什么也不付出了??何况男方自有房产出租后的结余还要补贴生活?
按楼上说法,如果加了女方名字,后来倒霉离婚了,女方落一套自有房产,一个孩子,从男方那里还能分得一大笔钱。男方呢,家务做了,工资交了,养家的压力承担了,付出青春和精力给老婆孩子,到头来还要倒贴父母的血汗钱进去。比什么都没有更亏!!
不贪图钱财,何必非要添名? 如果是保障,那么为何不双方保障?只保障自己?明显自私,只考虑自己利益呀!
男方怎么没表示婚姻诚意了?不是买房了吗?是女方嫌小不肯住好不好?!
女人结婚没结过婚,和是否生过孩子是不一样,贬值了,但是男人是否离婚过,是否带个拖油瓶,在女人眼里也是不一样的!同样贬值了,除非很有钱!但明显楼主不是很有钱的主。不然也不会这么烦恼了!
还有你说的,女方也可以把孩子扔给男方,手握自己的房又拿了男人的房子钱,要知道,这样的女人找个男人很容易,现在这样的女人还真不少呢!
呵呵,原来是女方问的,找共鸣的,算我没来吧!不过,我想告诉你,你的想法会让你的男人和公婆对你产生不好的印象!这种印象会影响你们的关系,必然的!也许你老公会因为爱你而妥协,但他父母对你绝对会有偏见了。他们家本来就没钱,你还要惦记。你口口声声说男方没贡献,真的没贡献吗?五万元不算贡献,将来生活中出现的各种费用也丝毫不用他的钱?就算是没贡献,你的房子也没他一块砖一块墙皮吧?只是陪你住在那里而已。
诚恳建议你放弃想法和谐生活。
楼上的意思就是为了对抗可能的离婚风险
男方应该腆着脸不加女方名字,宁可让对方受委屈,多付出。也不能让自己有一点可能的利益损失。。。。
我倒觉得女方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于男方,女孩子肯嫁,说明她和她家人不是贪图钱财的人
现在丈母娘要求男方买房的少了吗?而且还规定得多少平米,什么地段呢~~~
女方明显考虑到并且体恤了男方的事情,没有逼男方买大房,也没有放弃感情,而是自己家出钱为小夫妻的家庭生活提供保障,很仁义了。。
男方如果不肯表示一下婚姻的诚意,那倒真的很伤人,说不定男方的不同意倒会是未来夫妻感情不和的种子。。。。
按楼上的说法,如果不加女方名字,夫妻离婚后,男方得一套自有房产,一个孩子。女方白白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付出青春,什么也没有。。。。
这样就公平了?
那要计算风险的话,女方的风险实在太大了。。。毕竟女人35岁和25岁,结过婚没结过婚,生过孩子没生过孩子是大不一样的!
男方完全可以把孩子扔给女方,自己手握一套产权房再去勾搭小mm
如果不加女方名字,这样看:
女方:提供一套200万的婚房+生儿育女。婚姻多年以后只有付出没有回报
男方:提供5万结婚费用+住在女方的房子里还自己房子的贷款。婚姻多年以后轻松得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
不要说男方父母也能还贷,lz并没有这样说,目前看来就是男方自己在还贷。假设没有结婚这回事,没有女方这个房子,男方依然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那么,房子不能出租,男方个人每月要掏2000还贷。生活品质绝对没有住在女方房子里,房子出租,租金还贷的生活品质高。何况结婚后不仅有房子住,减轻自己还贷的压力,不影响生活品质,还有人给你生儿育女。。。
这公平吗?吗?应不应该加女方名字,你自己看。
这应该是男方的权力,加不加男方说了算,谈不上过不过分。女方要求加她的名字等于房子是共有财产。反过来说,女方所提供的婚房能加上男方的名字吗?
这种事情是男女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才行。外人是不好干涉的!
这应该是男方的权力,加不加男方说了算,谈不上过不过分。女方要求加她的名字等于房子是共有财产。反过来说,女方所提供的婚房能加上男方的名字吗?
这种事情是男女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才行。外人是不好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