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想法要是实施了~也就是说你打算敌伤以前自损八百~真要是舍不得那些钱,给他的时候就得做点证据~比如说录音或者照片之类的~没证据谁信你~不过一般不是都说么~钱既然能借出去就别打算往回要,你要是放心,成了便罢~不成也就那样了~最多以后更大的损失不会栽在这人手里了~这么想还是挺划算的~;要是不放心就干脆打着没准备信任他要是东窗事发就告他的谱,把一切证据都搜集齐了~完了准备就绪~要是敢耍赖立马收拾。所谓一不做二不休也。
现在你用几天时间决定了一件事,未来几天那件事情将决定你的一生。
有因必有果。因果循环。
应该不算行贿
有没有写欠条或者借据,说明你把钱给中间人了,不然你拿什么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