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大陆“超龄子女”终家庭团聚。由4月1日起,香港居民在大陆的“超龄子女”,可按程序利用过往单程证剩余名额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估计及资格人士数以万计。公安机关届时按申请人在港的亲生父或母取得香港身分证的先后时间,处理申请。首批“超龄子女”申请人,为其亲生父或母在1979年底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分证之时,子女本人仍未满十四岁者。他们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申请,审批程序与现时单程证的处理相若。视乎情况再决定何时推第二批申请。申请不设截止期限。
符合!
1979年的时候,你必须是14岁以下
4月不可以,你是说你去了香港想申请内地子女?
内地子女与直属父母团聚的,一般等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