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运动 比赛规则
一、比赛场地规则
足球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场地长 90~120米,宽45~90米。世界杯比赛场地为105米×68米,非正式比赛可因地而宜。
二、比赛用球规则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用皮革或其他适宜的材料制成,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球的周长为68~70厘米,重量为410~450克,压力为0.6~l.1个大气压。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如球在比赛进行中破裂或漏气,应立即停止比赛,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恢复比赛。
三、比赛人数及装备规则
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每场比赛每队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任何其他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但须事先通知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上场队员不得穿戴可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员。
四、越位规则
(一)判罚越位的三个因素
1. 位置因素 攻方队员在对方半场,处于球的前面,而对方防守队员不足两名时,该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2.时间因素 同队队员向他传球的一刹那,该队员前面的防守队员不足两名时,即属越位。3.行为因素该队员正在干扰比赛、正在干扰对方或者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时,判其越位。
(二)如何判罚越位
1.当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刹那,裁判员认为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主动地干扰比赛、干扰对方队员、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应判其越位。
2.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而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掷界外球、裁判员坠球不应判罚越位。
五、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一)下列情况下判罚直接任意球
以上肢动作(推、打、拉、扯对手或故意手球)、下肢动作(踢、绊、铲人或故意挑向对方),以及从背后冲撞或向对方吐唾沫,都应判罚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防守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有上述一项行为之一者应判罚球点球;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有反上述一项行为之一者都应判罚点球。
(二)下列情况下判罚间接任意球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具有危险性。
2.当球不在队员控制范围内时,该队员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冲撞对方。
3.队员不去踢球而阻挡对方队员。
4.冲撞守门员。
5.守门员违例。
(1)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2)行走4步以上虽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的对方队员触球前,再次用手触球。
(3)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4)延误比赛时间。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三)下列情况下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比赛开始后,队员擅自离场或重新进场,而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
2.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3.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4.有不正当行为者。
(四)下列情况下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有暴力行为者。
2.严重犯规者。
3.用污言秽语进行辱骂者。
4.经黄牌警告后,又出现第二次可警告的犯规。
要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