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半了,我想从新分割财产怎么办?

2024-11-18 09:12: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只要当时你放弃拆产的意识表示是真实的,并且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上签字了,法院就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了。
ohb007说的是对的。法院是应当受理,但是如果没有欺诈等情形出现,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意思就是你可以告,但是只要你不是被逼被骗签的协议就判你输。
有一种情况下,你可能可以拿到房子,以下条件都要具备:
1、房子是你婚前财产。房子现在尚未过户。
2、离婚协议只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没有对这套房子作出处理。

回答2:

离婚一年半的情况只有协商分割财产,如果诉讼的话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

回答3:

现在看来,你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对你很不公平,但这个财产协议是你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样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你现在反悔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4:

如果可以证明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可以上诉法院的
登记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判决离婚不行,诉讼时效已过

看下你的离婚协议上有没有写明所有财产都归你前妻所有?!如果是的话就真的没办法起诉了!

如有帮助请采纳

回答5:

房子,又是房子惹的祸!一听房子我就想吐!你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却忘不了自己的房子。全中国人都钻进房子里了!
言归正传。你说的有些不清楚。
你说什么都给她了,是怎么给法?存款是把钱取出转入她的账户,还是只把你的存折给她让她花?家用产品是写清单了,还是就没拿就出门了?房子(哇哇哇……)你办理过户了吗或公证?还是你只是出门了?
协议离婚,一般都要写上一些内容,这个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你不能反悔。如果你所说的给,都办理了书面的、包括过户、转让清单等,那你没有任何办法了。如果没有,只是你离开那个家了,那么在没有违背协议内容的基础上,对协议内容有争议的或没写清楚的部分,你可以提前诉讼,时效是2年内。
你的错误概念:你婚前的房子就100%是你的——虽然婚前财产是你的,房子(哇哇哇)是你的婚前财产,但你们婚后生活使用这个房子,也有支出,包括物业费采暖费等,她也有付出(确切的说是你们共同付出)。另外,离婚后如果你要你的财产房子(哇哇),那么她应该离开这个房子,作为妇女,法律有对她的居住安全的考虑要求,也会要求你支付一定时间内的费用给她,作为她临时安家的费用(补贴),你也不能让她净身出门的。如果你离开该房(哇哇),那么她需要支付你的房款,注意,法律不会判决按照现值支付你的房款的!只会按照你买房的原值给你钱。
房子!哎,现在的人都为了房子活着,悲哀。请问,如果法院判你的房子按原值给你钱,你还会接受么?你肯定要房。如果房子不值那么多钱,你就要钱了。恕我乱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