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收入在双软认定中属于哪种软件分类收入?

2025-02-03 0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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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看以下的具体信息就知道了!

@自产软件收入:是指申报单位的软件收入中属于自产软件收入的部分,包括自产软件销售、工程承包(除硬件收入外)、技术服务、软件及相关技术的咨询培训、技术转让等收入,自产软件收入≤软件总收入≤企业总收入;

@软件分类收入:是指软件收入按内销和出口两类中的销售产品、技术服务、咨询培训等项进行分项填写,其各项数据的总和即为该申报单位的软件收入;

@“销售产品”收入一定要和附件“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中的软件销售收入相等;“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收入一定要与附件“企业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项目列表”中的收入相等;

@销售产品”收入的企业,要提交相关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发票列表,软件产品销售金额与《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中所填金额一致;

@有“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收入的企业,要提交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或发票列表,并附加相关证明核实该合同中的软件收入部分金额,软件收入部分金额要与《企业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项目列表》中所填金额一致;

@有“咨询培训”收入的企业,要附加培训项目类型、金额及发票复印件或发票列表;

@有“其他”收入的企业,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