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一说见过最夸大其词的广告:“10分钟到高铁站”但实际开车却需要30分钟;
“3公里直达繁华商圈”说的可能只是地图点对点距离;
“购房直接就读名校”可能只是营销噱头;
“远离闹市喧嚣,尽享静谧人生”实际情况是项目偏僻,周边荒凉;
“中心政务区,核心地标”可能只是旁边有个派出所;
诸如此类“高大上”的广告宣传语背后往往蕴含着不可为外人知的“潜台词”。
这些年来,房地产广告作为销售的利器,被开发商和代理商们玩得炉火纯青,文字的“博大精深”在他们手中体现得更是淋漓尽致。
从项目位置、道路交通、建筑风格、到周边配套、未来升值、投资回报等一系列有计划、成体系的营销广告组合拳足以让购房者眼花缭乱,失去防备,最后乖乖掏钱。
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开发商八大典型常见违法宣传点:
1. 宣传房地产项目未来升值或者许诺投资回报(如:一铺传三代、即买即赚、XX年回本等);
2. 不具备销售条件发布销售广告信息(五证不齐全);
3. 未在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中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4.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距离表示项目位置;
5.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6. 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佳、绝版、巅峰等);
7. 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
8. 发布含有风水、龙脉等封建迷信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