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都可开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用途可分为因出国(境)使用和非因出国(并铅枣境)使用的证明两类,一般而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都可以开具该证明,而暂住地并不能开具。但是有的省份城市,比如所广东,如果有居住证、或者暂住证,也可以开具,具体视各地政策。
(一)因出国(境)等事由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公民因移民、出国留学、经商、旅游、务工等事由申请而为其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非因出国(境)事由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在国内从事某种特定职业、办理公证等需要的申请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绝拆的规定》
第九条
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本地户籍公民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
(二)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出示身份证、居住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各地原户籍人员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和原本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应载明申请人在本地居住期间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及起止时间(在公安机关有记录确认的除外),并提供复印件;
(四)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所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十条
第一次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再次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凭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的,须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
无犯罪证明办理方法:
无犯罪证明即无犯罪袜或记录证明,是指一个人没有犯罪行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属于守法公民的证明书知好轿,需要或有必要时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大致有以下步骤:
1、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带身份证到村委会(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统一格式,一式三份或四份),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2、带上身份证及村委会(街道办)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到本人户籍地派出所。
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
查看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派出所留底一份。
到这里基本上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经办好了,但因事、因地而异,可能还会有以下步骤:
1、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镇政府综治办。
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搭肆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2、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
到区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区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