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个姓许的男子,因为他们村里面的有一个干部支书,经常的贪污国家的公款并且欺压他们人民群众。于是他就是村里的许某十分不满表示一定要将他的罪行告发,因此要持续不断地向一些有关部门投递那些信件。因此也经常遭受了他们村里的这一位干部支书的报复,后来情况也是愈演愈烈地的就雇凶杀人。
这位村支书干部刘某雇佣了他们当地的一个姓苏的人员,然后就制造起了一起车祸,表面上是因为这个男子开车不小心将他撞死。但其实是刘某指使的,之前那个刘某和许某发生了很多的冲突,也曾经多次的带人上他的家里面跟他闹。后来这位苏某就和刘某不知道怎么勾结到一起去预谋了这一谋杀案件。
后来这位苏某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罪责,并且心里面想的是不会就是做几年牢而已,然后没想到却被有关的人民法院因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然后他就忍不住了,终于将事情的真相表达了出来。后来经过他的指正有关的人民法院才明白这是刘某是当年的村支书干部,但是他却没有那一件事情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的,他有时候还和当地的一个其他的人员勾结在一起,纠集一些违法人员四处生事。
终于刘某被抓之后,还一直表示自己已经知道错了,希望能够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原谅,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然后当地的人民法院对此表示一审判决的时候判处他死刑,这里刘某表示10分的不服,提出了上诉。这位村支书刘某还和当地的一些城管人员李某纠结在一起,还有最好的持有一些枪支器械的后来跟他们聚集在一起的那个城管人员李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剩下的那些苏某刘某都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但是刘某和苏某等人选择上诉,认为当地的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判的实在是太重了,他们不能接受。然后他们也提出希望当地的人民法院能够网开一面,对他们慎用死刑。
山东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目前尚未判决受害者家属表示,只希望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让杀人凶手偿命。
法院判刘继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村支书刘继法贪污公款、套取国家资金被人举报,报复无效后雇佣人员,制造了一起车祸,将就必然撞死了,性质极其恶劣,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继某死刑。
目前法院还没有明确的判决,个人觉得,雇凶已经明确属实,但具体是杀人还是伤人,这个性质却有待进一步确认,无论是什么目的,对于受害者来说必须有一个公正的对待
二审法院目前还没有判决,其实不管是从法院判决的流程程序上还是从事实证据上来讲,刘某雇凶杀人情节太恶劣了,获死刑是毋容置疑的,其不服判决上诉的理由是:希望能网开一面,少杀慎杀,可是他在自己雇凶杀人的怎么没有想过受害人的性命和家庭,犯了这么大的错误还居然以这样的理由上诉,相信二审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