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个嘛,原本就要你前夫出面签字的,因为按法律来说,虽然房子离婚后判给你了,但你前夫在你出让此房时,有优先受让权,从法律面讲,得让他签字在同等价格上若他不要,那你才可以出让,若他要,那你同等价位只能出让给你前夫,呵呵,还有一个不若不想看到你前夫,那就马上拿上你的所谓法院判决书,及产权证,在该城市房屋管局,重新办一个属于你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也就一个星期百多元费用就可以领到属于你名字的新证了,那样你就不用你前夫来签字了,呵呵
不需要,只能有判决书,即可自己去办理产权转移,不需要你前夫签字。
不需要,请在过户时向房产管理机关出示判决书原件。
要,即使离婚了,也要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