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妻子户口没迁走,妻子外面有债务,我会受牵连吗?

2024-12-02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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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取决于妻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你就应当承担责任,否则,要是妻子的个人债务,那么你当然没有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中有明确的规定。

回答2:

概述 :

是否受牵连不确定。

详解 :

(1)如果是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就与你无关,不凭《户口本 》,只凭《离婚证 》

(2)如果是婚姻存续期的债务,那么,虽然这项债务是前妻经手的,但是与你有关的。

回答3:

如果是婚后的债务,双方都已经离婚拿了离婚证,两个人以后各自产生的债务各自承担,没有连带责任,与户口是否迁走没关系,所以不需要承担。
如果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仍可主张已经离异的男女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方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文书向另一方追偿,与户口是否迁出没有必然联系

回答4:

如果债务是你们离婚之前产生的,那么离婚之后你们需要一起偿还的;如果是你们离婚之后产生的,你就不需要偿还了,和你没有关系了

回答5:

已经离婚。并且离婚的时候没有说是共同债务。那就和你没有关系。户口和你在一起。只是没有分开。和你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