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侄子摔。实际上,跌瓦盆地是一种权利的转移和继承关系的确定。上瓦盆或落瓦盆的人,必须对死者具有继承功能,不仅要抚养、埋葬死者,还要负责死者的日常祭祀,继承死者的遗产和家权。从这个基本 观点来看,屋顶瓦盆或瓦工盆必须是家里的长子和孙子。除非都没有才由侄子摔。
也就是说,他的侄子可以为他建立一个家庭并继承熏香。因此,在过去,如果家里只有女儿,一般都会收养一个侄子作为赡养老人的对象,将来也会成为湘鄂的接班人。女儿是一个已婚的外国人,既不能跟随湘鄂,也不能回家继承父母的房产。因此,按照过去的规则,只有儿子、孙子或侄子才能在瓷砖上盖上。他们一定是湘鄂同姓的继承人。但女婿是外地人,不可能继续香火,也不可能为死者顶上或摔下瓦盆。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提倡男女平等。女儿也是后代。在继承方面,如果家里有女儿,侄子就不可能继承遗产。因此,那些没有儿子的人现在就死了。扔在瓦盆上或盆顶上的,可以是女儿,但不能是女婿。只有无子,才会选择侄子顶瓦盆。
因此,风俗习惯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演变。现在,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她们完全可以养活父母,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更有资格继承父母的遗产。这项落瓦盆的任务也是女儿对父母的最后义务。虽然女儿的家人通常不提供母亲的家谱和牌匾,但清朝正月的那一块仍为父母上坟,因此也可以算是香的继承人。仅仅因为女婿是个陌生人,他一般不会摔倒在公公婆婆的瓦盆上。
应该是由侄子来摔,因为侄子是直系亲属,具有较亲的血缘关系。
如果没有儿子的话,那也是由侄子摔的 轮不到女婿
是闺女摔,除非是上门女婿,不然的话女婿是不会摔盆的。现在没儿子的家庭,基本上都是女儿摔盆,侄子摔盆应该是过去留下的传统。
我认为应该是侄子摔。因为侄子是自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