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有备案的购房合同并且已经交房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不过部分地区自己规定必须要取得房产证才可以办理迁移,具体按照当地的政策办理,以当地户籍管理为准,可以咨询当地户籍科。
一般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户口迁移
我曾办理过迁移手续 你想再成都落户 就去你想落户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户口迁移 他会给你盖章 给你份迁移证明 拿这个证明 去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要求转迁 这边就要你的户口原件 和这个证明就能办了 在回成都就可以了、、大概是这样 各个省市大同小异 不知道成都那边的户口好办不、、我办的海南 不好办、、托不少关系 和钱财、、希望你能顺利!
需要到你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管片民警处,提供社区居委会证明,个人户口迁移的申请,民警同意签字后,可以到所辖派出所户籍审批大厅办理
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书、房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填写《申请入户登记表》,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凭《准迁证》回原户籍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带上《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你好!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有几种情况:一是农村房屋,二是违章建筑,三是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
前两种不能买,买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后一种可以房产证办理和房产转让手续同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