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人员组织、业务指导、审查审核工作。为什么没发,具体情况可咨询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土地所有权证书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确权登记优先办理涉及农用地转征用、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置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城乡接合部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在争议调处之前不得登记发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对过去形成的土地登记结果逐宗核查,凡发生变化的依法予以变更。无权属来源甚至违法占用未经依法处理的土地,一律不得办理登记。
找相关部门
先从直属领导来找
以后证明,然后在到土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