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范畴
儿童文学通常由成人所编著,深层动机可以说是重造童年或教育儿童,许多儿童文学也会改编自成人文学作品作。由儿童自行创作也虽可广泛包含在内,但因儿童创作常流于鸭涂或不合艺术,仍须由成人鉴定是否为具文学价值。
现时出版界普遍根据年龄划分儿童文学的类别,这个分类亦与皮亚杰有关儿童成长发展的理论相吻合。这几个类别分别如下:
0-5 岁的学前儿童;
5-8 岁的初年级小学读者;
8-11 岁的高年级小学读者;
11-13 岁的初中读者 (英语称之为“Pre-teen”);
13-15 岁的青春期读者。
对于学前儿童,图画故事书对他们非常适合,因为故事的每一页都有小量文字配衬著图画,使儿童不用明白文字的内容亦可以理解。在西方,图画故事书是课室里导读课的好帮手。
另外,儿歌和儿童戏曲、少年小说都可广义的列入儿童文学的范围,但单纯的儿歌旋律(如:婴儿催眠曲)或表演舞蹈不在文学范畴。
16至19岁的读者一般被称呼作“年青的成人”(Young Adult),他们的年岁已超越了儿童文学的范畴。然而,这个年纪的青成人的特有问题,而日本以似漫画包装的轻小说,又是一类试图把习惯了图像思考的青少年读者,拉回成年人抽象思考的作品。
文学宗旨
儿童文学始终坚持以儿童为本位的原则,即:以儿童为中心、以儿童为主体,服务于儿童、陶冶儿童心性;坚持高品位、高格调、高质量的纯文学宗旨;坚持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读者,不断超越自我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