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关系的,既然交警已经裁定事故责任的,双方责任人已经签字的,裁定已经生效,若责任方借故拖延履行裁定书责任的,另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责任方若继续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将被告列入无信用名录,并强制执行判决,要想解除这个名录就有点费劲,所以要实事求是,承担自己的责任才是。)
你好,只要事故认定书出具了,其他不影响。调解本来就是需要双方同意,对方不接电话不愿意进行调解,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伤者方,从交警队调取对方的资料,通过法院起诉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如果是车方那只能等对方治疗完了找车方及车方保险公司索赔了。
这个没有关系的。如果你是伤者方,如一直还不接电话,可以准备相关资料去法院起诉的。如果你不是受伤的,就等等吧,伤者可能还在治疗,治疗结束会联系你的。
责任明确的,该干嘛干嘛,修车的修车,治疗的治疗。
1. 现在基本都是买齐保险的,拨打对方保险客服电话即可,办理个直赔,直接对接保险。
2. 向交警提交调解申请书,交警约不到人,就让交警的责任,好歹交警是个执法机构,想办个事没那么难。
合理诉求,车辆登记着呢,能躲哪里去。除非你的诉求太过分,对方就打算上法院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