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称号。
评选要求:
基层评选表彰活动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以学生工作部门、共青团组织为主承担,并可吸收教学科研部门、后勤部门和学生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
“全国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性格乐观、开朗,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3、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绩优秀。
5、积极带头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校刊的编辑、各类比赛等等。体育成绩必须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
二、评选办法:
1、 每个班级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实验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经学生民主评议;征求任课老师意见;最后由班主任审核产生。
2、 每一位候选人需自备一百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
3、 每学年评选一次。第一学期期末提供初选名单,作为“三好积极分子” 予以表扬,在第二学期期末正式表彰并颁发奖状。
4、 申报区、市级三好学生时,在校三好学生名单中,由大队部制定选票,在全年级范围进行抽样投票、评选,在得票数超过50%的候选人中根据市、区级下达的比例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