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一辩首先定义 自私是由于灾难而出现的被迫行为。对于灾难中出于求生本能所引发的自私行为,我们不该去谴责。另外她表明 谴责是一种主观上的语言攻击,除了会带给生还者的二次伤害,它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最后她以中国科学院的调查为依据,再次表明谴责无法带来实质的效果,相反会给生还者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反方二辩抓住正方 “只谴责行为而不谴责人”的观点漏洞进行攻击,并且阐述 在灾难中的自私行为与日常生活中的自私行为的道德标准是不相同的。她表明“谴责”这个词语本身是贬义词,它不适合用在幸存者身上,同时提出 “教育”比“谴责”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
反方三辩在小结环节中总结出一系列观点:首先,灾难中的自私行为不能等同于日常生活中的自私行为,以疫情贩卖假口罩为例,即使没有这次疫情,也会出现假卖情况;其次,我们不能把正常秩序下的规则应用到灾难中。
最后,反方三辩重点表示谴责不能改变已有现实,它只会对幸存者造成二次伤害。而正方三辩总结出:虽然求生是个体本能,但是人类作为高级动物还具有约束自己的能力,并且谴责的作用就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更好地去遵守社会规则。
反方四辩最后再次强调自私是由于灾难出现而导致的被迫行为,个体本身是无辜的,而谴责这个词语带有攻击色彩,不适合用在灾难发生后的场景。
扩展资料
各参赛队中的4名成员,分为一辩、二辩、三辩、四辩手;亦有分为一辩、二辩、三辩手及自由发言人等,并按此顺序,由辩论场的中央往旁边排列座位。但有时也会有不同情况。其中,一辩主要是阐述本方观点,要具有开门见山的技巧和深入探究的能力要能把观众带入一种论辩的氛围中。
所以要求一辩具有演讲能力和感染能力;二三辩主要是针对本方观点,与对方辩手展开激烈角逐,要求他们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非凡的反应能力,要能抓住对方纰漏,加以揭露并反为己用,要灵活善动,幽默诙谐,带动场上气氛;四辩要能很好总结本方观点,并能加以发挥和升华,要求有激情,铿锵有力,把气氛引入另一高潮。
在灾难中,一切社会秩序所需要的条件都被破坏,人本能地激发起快速应对机制,摆脱“危险环境”,这种自私行为,是符合当时环境下的自我保护的需要,无疑会使许多人因为自己的努力二脱险,而不是等待别人的救赎,使自己和别人陷入困境。
所以说,灾难中的自私行为,是一种自我救赎,是社会资源被破坏的情况,最大程度的挽救生命。
可以从现行法律中的紧急避险这一条,从中探讨其立法意图和指导思想、原则和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