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法院开庭到宣判的期限,规定了从立案之日到宣判的期限,适用普通程序是六个月,符合条件可以延期,适用简易程序是三个月。
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