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时女儿给了男方,孩子十岁了可以改判吗

2024-11-27 19: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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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判决。
抚养权的变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答2:

离婚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是两个问题。财产是不能重新分配的,除非证明对方在分割之始有欺诈/胁迫等有违对方当事人意志一方的情形,且还在诉讼期间才可以;孩子的抚养权在证明对方所处的环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且能表达自己意愿的孩子同意变更抚养权则是可以变更的。

回答3:

我觉得不可能的,因为你已经放弃了

回答4:

1、可以和男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那么可以
2、对方如果有过错,对抚养孩子有重大影响,可以重新申诉
3、如果对方丧失抚养能力,可以重新申诉

回答5:

如果孩子跟着你,你只能要求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