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户口簿;(四)居住证明;(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