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但超过一年了该怎么办?

2024-11-23 22:19: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有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否则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雀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纳岁陵适用《中华人洞戚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回答2:

极度的自由是自律的开始。——程乃珊

回答3:

说的非常有道理 鼓掌

回答4:

起过了期限,那就自定了。

回答5:

直接到法院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