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证丢失是不可以补办的,由于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血站软件系统,使得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困难,从而导致献血证不能补办。但是献血者的信息在电脑系统里有存档,可以拿着身份证到中心血站来办个证明,在血站办理的证明和献血证有同等的效力。
献血证丢失因为主要是全国没有统一的系统作为统计和登记,目前鲜血主要是地区性的鲜血,还要看城市血站机构把你的信息是输入哪种网络。如果是局域网,发给你的证是手工书写者,那么你需要使用血时,只能在本地区城市使用;如果电脑连接的网站可查询,而且给你发的是打印版的证书,一般全国都是可以使用的。
所以本城市使用的,而且是手写的证书,丢失后就需要你去当地血站办理一个证明。
扩展资料:
献血证丢失的话是不可以补办的。因为此类情况比较复杂,比如个人在A城市鲜血的,那么献血证是由A城市组织并且只能在A城市使用,在B城市是不可以使用的。尤其是《无偿献血证》是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颁发给无偿献血者的一种证书。
也就是说《无偿献血证》只能每人一证,因为只有鲜血的人才可以拥有《无偿献血证》,如果要补办的话目前还没有任何的相关文件指导怎么办理。而且国内也没有任何的机构统一对鲜血有权威的补充。
参考资料:献血证丢失-血液知识库
可以去献血中心进行补办,献血中心是有进行存档记录的,献血者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心血站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其仍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无偿献血证书是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颁发给无偿献血者的一种证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扩展资料:
1、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2、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4、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政策法规司
百度百科-无偿献血证
献血证由卫生部委托中国输血协会统一编制,一旦丢失不能补办。
献血者的原始献血资料在血站都会长期保存,如果无偿献血后献血证不慎丢失,一旦临床需要用血或想查询献血资料,可凭居民身份证到原发证地开具证明,经核实原始献血资料属实后,献血者可凭用血发票及有效证件到血站报销。虽然献血证不能补办,但并不影响献血者以后用血报销。
无偿献血证书是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颁发给无偿献血者的一种证书。符合要求的健康公民 一次性献血量符合最低标准200ml 就可以获得国家颁发的无偿献血证。
扩展资料:
无偿献血证的用处:
是献血次数和献血数量的记录证明,只要一次性献血量符合最低标准200ml就可以获得,同时还有如下用处:
1、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
2、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电子健康卡代替献血证:
试点单位可使用电子健康卡就诊,逐步实现预约挂号、签到、诊疗、检查检验、处方、交费、取药、取报告单等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应用。
依托相关健康App、共享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健康卡小程序,能够逐步满足居民自助建卡、绑卡、预约、线上缴费、就诊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检查结果查询等覆盖全过程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偿献血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献血条例
参考资料:人民网-山东发出首批电子健康卡
这个可以补办。
在就近的任何义务献血站点、流动献血车,凭身份证,就可以补办。
我在北京献血证丢了,我在重庆能补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