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只剩道德的约束了。
很简单你如果认他们就可以赡养他们,如果你不认就可以不赡养他们,因为你现在的监护权在养父母手里,这个需要你自己解定;
因为亲生父母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现在各自都在不同的家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所以长大的孩子也应该没有赡养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考虑亲情的话,有能力尽点赡养义务会更好。
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但可以根据情况来确定你的赡养义务比例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