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规定,任何一个劳动监察部门都应该“有用”,否则就是不作为。
但是也不意味着,无论何种投诉,该部门都能解决。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规定,任何一个劳动监察部门都应该“有用”,否则就是不作为。 但是也不意味着,无论何种投诉,该部门都能解决。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就是一个混饭吃的机构。苏州库力索法半导体公司连续加班,工人投诉了都不管,请问他们是不是狼狈为奸。
十二月二十五在迈特办理离职,一月二十发工资少四百元,打电话资旬说扣委约金,签两个月同现在公司却说上班不满三个月就扣钱。签合同说的是自离的才扣钱
中学的“生源类型”与大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