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最好尽快。
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2、侦查阶段以查清事实,控制犯罪嫌疑人自由为目的;3、嫌疑人到案后有相关的法定期限,依法定程序可延长;4、委托律师辩护是嫌疑人及家属的权利。
有程序性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