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本质诸论
1 从古到今,古圣先哲,中外时贤,从不同角度论述过宗教的本质,这些论述也都从某一方面反映了宗教的本质。本文不企图刻意立异,仅想尝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去看待宗教;
2 有人说,宗教是一种文化。是的,宗教是一种文化,同样正确的是,科学、哲学、法律、艺术等等也都是一种文化。宗教学的任务,就是要说明,宗教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有哪些区别于其它文化现象的特殊的本质?而不是只到“宗教是一种文化”为止;
3 宗教具有人民性、长期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等等特征。然而任何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几乎无一不具备这些特征,比如文学,比如商业,无不具有人民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民族性等等特征。宗教具备这些特征,但这些并非宗教区别于其它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提出宗教的这些特征,以提醒有关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宗教问题时注意政策、防止简单粗暴,是十分必要的。提出这些特征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关的人们已经面对着宗教、并且已经知道自己面对的就是宗教,就是说,是在当事者已经认识了自己所面对的对象的本质特征的情况下对宗教问题的进一步说明。而宗教学的任务,在于揭示宗教的本质,要在当事者尚未弄清对象“是什么”的情况下,向当事者说明该对象是不是宗教?
因此,宗教具有人民性、复杂性等等,和关于宗教本质的探讨,面对的是不同的对象,要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把这些特征当作宗教的本质,或以此替代对宗教本质的探讨,乃是一种误解。
4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定义。这个定义正确地揭示了宗教的社会功能,否认这个功能是错误的。
所谓鸦片,意思是说,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麻醉剂。在人民痛苦的时候,它抚慰人民的心灵。它使人得到慰藉,不致因痛苦而毁灭;但一般也不鼓励革命,不鼓励人民去消除痛苦的现实根源。
不过宗教的情形并非完全如此。宗教可以在神的名义下教人安分守己,也可以在神的名义下鼓动起义和战争。古今中外的许多战争都是在宗教的名义下进行的,其中大多是为摘取现实的花朵。
因此,马克思所说的情形,当只是宗教的局部的功能,是宗教在社会矛盾不太尖锐的情况下的功能,而不是全部的情形。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切宗教的斗争,归根到底,是现实的社会矛盾的冲突;反过来说,当社会矛盾尖锐的时候,人们也会在宗教的旗帜下去寻求矛盾的解决。
而且,宗教是人民鸦片的命题,是在宗教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来看待它的社会功能,它没有揭示人类创立宗教的目的。而对于由人类自身所创立的东西来说,人类创立的目的,才是该被造物的本质。可以设想,耶稣、释迦创立他们的宗教,其目的决不是为了给人民制造麻醉剂。
5 宗教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这个命题正确地指出的宗教世界观的性质,但宗教不只是一种世界观。哲学的目的是认识,哲学的界限也是认识和说明。宗教除了认识和说明之外,它还要将认识和说明付诸行动,有一套行动纲领和终极目标。所以这个命题只是揭示了宗教世界观的性质,而不是对宗教的整体定义。
6 宗教的本质是救赎,或曰拯救。但宗教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借助一种特殊的力量所进行的救赎或拯救。宗教是对善的追求,是超越。但追求至善的不仅是宗教,宗教是用自己特殊的方式、借助一种特殊的力量对至善、超越等等的追求。宗教学的任务,在于找到和说明宗教实现自己追求所依赖的特殊力量和特殊方式。
7 或者以现存的某种宗教为典型,找出它的几个要素作为标准,并以此来衡量其它,符合的就是宗教,不符合的就不是宗教。问题在于,是不是该宗教的这些要素都具有普遍性?
比如说,宗教有一个彼岸世界,并把这个世界作为它追求的目标。其实并非所有的宗教、或宗教在任何时候,都把彼岸世界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据《新约》,所谓基督,就是像大卫王那样的救世主。他的目标,首先不是把世人带到天国,而是遵照神的意志,在现世实现人类的幸福。只是在他的此岸目标不能实现,他才把自己的目标放在彼岸的天国。即使如此,当教父奥古斯丁作《上帝之城》时,仍然把现世的教会看作就是天国。至于其它宗教,其目标首先也是此岸的,至少不都首先是彼岸的。当一个宗教仅把彼岸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的时候,一定是它在此岸遭受了重大的挫折和失败,是它的不得已。然而只要有机会,它就要追求自己的此岸目标。我们不能把宗教的不得已状态作为它的本质,正如不能把失意者的暂时消沉看作该人就根本无意追求一样。
又比如说,宗教有自己的独立于国家或其它社会组织之外的单独组织,宗教须有自己的祭礼仪式等等,并认为不具备这些要素的不能算作宗教。其实,宗教也可以没有自己的组织和祭礼仪式。宗教的组织,可以是独立于国家和其它社会组织之外的,也可以是和其它社会组织合为一体的。组织和祭礼仪式是宗教的物质外壳,但决定宗教本质的乃是这个物质外壳之内的灵魂。
8 找出一个对象的本质,或者定义一个对象,并不是找出的要素越多,其论断就越正确。比如定义生命,或定义一个人,你可以详细描述生命或人的各个方面或各部分的特征,然而这样并不就能准确地说明什么是生命和什么是人。关键在于你是否抓住根本,是否得到要领。
二、宗教本质新论
9 宗教的本质可规定为:宗教是这样一种社会存在,它借助非现实的力量,或用非现实的方式去解决现实的问题。
10 宗教和人类创造的其它许多社会存在一样,人类创造它出来,首先是为了解决某种社会问题。人类创造了原始宗教,是为了解决人和自然的矛盾,他们希望神灵赐予自己充足的生活资料,赐予自己阳光和雨水;人类创造了人为的宗教,不仅是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还要解决人类社会自身的矛盾。人类希望借神灵和宗教的方式之助,摆脱社会生活的痛苦,达到社会普遍的安乐和幸福。
这就是在自然和社会的压迫下人类所找到的出路,那些为人类找到这个出路的人物,他们对人类的苦难有比常人更为强烈的感受,对拯救人类于苦难有着异乎寻常的顽强和热情,这就是被信教群众称为大慈大悲的人物。
11 人类借宗教向神灵寻求帮助,其思想基础是承认神灵的存在。仅到承认神灵存在为止,还只是哲学问题。宗教和哲学的区别在于,宗教不仅相信神灵的存在,认为是神灵在主宰着世界上的一切,而且告诉人们,要得到这一切,必须向神灵乞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就是人和神的关系。
12 人类为了解决自身的问题,自始就没有完全向神灵乞求。他们依靠自身的力量去谋取食物,谋取衣、住、行等等生活资料,去解决自己所面对的社会问题。人类解决自身问题的这种方式,和宗教的方式是根本对立的。人类在多大的程度上意识到可以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决自身所面对的问题,人类就在多大程度上摆脱了宗教的束缚。
依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决自身所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现实的方式;与此对立的就是宗教的方式。宗教的方式是一种非现实的方式,或者要借助非现实的力量。
13 所谓现实的方式,也就是人类依赖自身力量的方式。采用这样的方式,假若天气干旱,就引水灌溉或人工降雨;假若遭受欺压,就奋起反抗,或诉诸法律,或诉诸实力。而非现实的方式,则是向神灵乞求或者诉诸内心。乞求神灵赐给自己财富、长寿、幸福和公正,主张不以苦为苦,或者指望在死后使坏人受惩罚,使好人得好报。
宗教解决问题的方式,有时就其本身来说也是现实的,但是这种现实的手段必须借助非现实的力量,也就是借助于神灵。在古代社会,人们也用现实的方式解决自己面对的问题,但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总是认为这样做是神的指示,而他们自己只是在履行神的意志。至少在一些大事上,他们一定要向神灵请示,并把或成或败的后果归于神的意志。
14 借助非现实的力量,或用非现实的方式去解决现实的问题,表明宗教既是一种思想体系,又是一种行为方式。相信非现实力量的存在,相信非现实方式的效用,是这种思想体系的核心。“借助”这样的力量,“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是一种行为。宗教思想必贯彻于自己的行为,宗教行为必有自己的思想作为行为的基础。
15 借助非现实的力量,或用非现实的方式去解决现实的问题,这样的定义概括了一切宗教的最本质的特征,无论是人为宗教还是原始宗教,无论是世界性的宗教还是地区性的宗教,都概莫能外,也就是说,都是这样的一种思想体系和行为方式:相信神灵的存在,并把自己所面对的问题诉诸神灵,以求问题的解决。
相信神灵的存在,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指望神灵,或指望某种非现实的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就是在精神上的自我麻醉;所谓解决自己的问题,就是指望神灵的拯救,因此可说宗教是一种拯救;一切高级的宗教几乎都认为,取悦于神的最有效的方式是德行,所以一切高级的宗教都把追求至善作为自己行为的核心,使人看来好像宗教就是追求至善,而往往忽略宗教对至善的追求是为了实现神的意志;追求至善是为了取悦于神,取悦于神是为了摆脱苦难,得到幸福,幸福的极限是生命的永存、快乐的永存,所谓超越,所谓终极关怀,不过是对这种极端幸福的追求,而追求这种极端的幸福,开始于苦难的摆脱和问题的解决,对这种极端幸福的追求,不是所有宗教的终极目标,更不是所有的信徒所敢于奢望的目标。
这样的一种思想体系和行为方式,是人类的创造,所以它是一种文化。在千万年的历史长河中,这样一种文化渗透到人类的思想行为之中。它或者普遍传播,形成了广泛的国际联系;或者根深蒂固,成为民族的基本特征和人民生活的一部分,使它具有了以上所说的人民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等等特征。这些特征,乃是宗教本质属性的派生物。
至于宗教的其它定义,都可被涵盖于这一定义之下,或者由这一定义出发得到说明。
16 宗教产生的基础,是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和行为能力的局限。每个人都17 人不可能全知全能,全知全能的神也是不存在的。但人类创造出了这个全知全能的存在,则表明了人类的希望。同样,极端幸福、没有苦难并且永恒不灭的天国、彼岸,也集中体现了人类对理想世界的向往。希望是美好的,走向极端就成了幻想和空想。沉醉于幻想就是自我麻醉,所以我们应该面对现实;但是我们不应该放弃希望。
三、宗教的灵魂和躯体
18 宗教的灵魂就是宗教的思想体系,宗教的躯体就是宗教的组织。
19 宗教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它的神灵信仰,尤其是至上神信仰。普通的神灵在不同的宗教之间可以有所交叉,至上神的不同则往往是宗教教门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27 宗教作为社会存在之一,和其它的社会存在发生着这样那样的关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宗教和国家的关系,宗教和科学的关系。
28 在宗教与国家一体的情况下,既为一体,也就不存在二者的关系。只有在政教不一体的情况下,才发生二者的关系问题。或者是在政教一体的国家内存在着其它的教门,也存在这些教门和这个国家的关系。粗略说来,通称宗教和国家的关系。
29 信教者既是信教者,又是国家公民。公民有公民的权利,也有公民的义务。信教者应该享有和其它公民同等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和其它公民同样多的义务。不给信教者以同等的公民权利,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的缺失;信教者不履行公民的义务,也当和其它公民一样,受到应有的制裁。
31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着和宗教的关系问题。不容讳言,马克思主义和宗教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是无法协调、也不可能相互适应的。宗教信仰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但社会主义国家和宗教组织,是国家和公民以及他们组织的关系问题。国际上,意识形态问题不妨害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共处;在国内,世界观的不同和对立也不应妨害社会主义国家和信教者及其组织的相互协调。强调世界观的对立,忽略二者的可以协调,会导致政治上的“左”的倾向;因为二者可以协调,从而否认在世界观上的对立,甚至认为宗教信仰也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也是错误的,将会导致政治上“右”的倾向。
所谓宗教的特殊本质,所意指的无非是为宗教这一特殊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群体所独有和共有而为其他意识形态和社会群体所缺乏的本质规定性。
所谓宗教的普遍本质,所意指的则无非是为宗教这一意识形态和社会群体与其他意识形态和社会群体所共有的本质规定性。具体而言,宗教的普遍本质又包括它的社会本质和文化本质两个方面。
普遍本质就是宗教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力量,特殊本质就是宗教永远保持阶级永远与人类社会脱节.
宗教"有所宗奉就是宗教",只有无所住的学问才不是宗教,严格讲,只有禅不是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