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村里给我家三口人办的低保,一年后女方离婚搬出住房但户口没迁出。这样女方还能不能有低保?

2024-12-15 23: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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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政策规定,离婚后应当各自重新申报低保。

  一、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的。

  如果现在继续发放的低保还是以一家三口的标准发放的,那女方是有份的。判断的标准很简单,钱有没有变少了。

  二、既然已经离婚了,应当各自重新申报低保。

  离婚后,家庭条件就变了,应当各自重新申报,你应当跟民政部门反映新情况。不过,最好先算算,是不是更划算,呵呵,否则容易吃亏了啊。因为女方往往没有什么收入,多个人可能是低保,少个人,可能就拿不到低保了。

  三、低保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的是“动态管理”模式。

  即当你现在的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时,可以申请进入低保;一旦家庭成员的收入水平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就应当解除低保待遇了。

  建议:你结合自己的情况,看着办吧,如果没变化,女方户口还在,那她是有低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