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在外地可在外地法院起诉吗?

还有请律师的费用一般多少钱
2025-01-27 09: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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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纠纷种类较多,因房屋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产纠纷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跟被告是在哪个城市生活并没有关联,就算被告是在异地依然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所以,被告在地异地的,由人民法院传唤,不到场的法院可以缺席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2:

被告都是被诉的,何来起诉,更别说到外地法院起诉。我国法院管辖原则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起诉,除了一些例外如不动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等。律师收费分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以宿舍标的的百分比计算,非财产案件按件收费。

回答3:

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发生在哪里,就在哪里起诉;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的发生地不在同一地域的,两个地方的法院都可以受理这个案件,但由先接到诉状的那个法院负责处理。比如说;你在A地与人签订合同,你在A地汇了款,但要到B 地提货;但你在B地提货时发现货物有问题,你被骗了,你可以返回A地起诉,也可以在B地起诉。

回答4:

  这涉及到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专门对管辖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通常而言,在排除专属管辖及合法的约定管辖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被告所在地是指户籍所在地法院,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必须在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并且应有证据证明的才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