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求法院公告了,但对方说叫我在找找,公告需要交费吗?我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上面说分居满二年是不是就

2024-12-31 09: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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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公告送达是需要你缴纳公告费用的。分居生活满两年,仅仅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之一,并不是法院判离婚的必要条件,更不存在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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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法院公告是需要费用的,一般是登报,由你来支付,分居满两年只是符合离婚的条件之一,还要结合案情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而且还是要走相关程序的,不是自动的。

回答3:

1、婚姻关系不存在自动解除的说法,要解除婚姻关系,除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外,就只能到法院走起诉离婚程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上所列举的只是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而已。2、法院所采取的送达公告措施,需要交纳公告费,公告费由申请方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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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那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是离婚时有程序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