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觉得工商局不应该罚款,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觉得没有问题,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第五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四)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印章。
扩展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以办案机关的名义,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的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工商局罚款应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不服工商局的罚款决定,可以向相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四)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印章。
第六十八条: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六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等。
刚接来几天的时候来了工商局的人,他们是来厂里找领导的,工商所所长说,这么小的店做为你们内部服务部就可以了,不用办照了。后来我就没办营业执照。今年三月又来了工商局两个人,是新来的所长,他找了我几包零食,说是生产日期不清楚,然后就写了个笔录,涉嫌无执照营业,零食写了张单子就走了。第三天,打电话让我去接受处理,做了类似跟我无冤无仇,不是找碴的询问,就是询问笔录。然后说我涉嫌经营过期食品,要最低罚款2000,还要把他唯一留给我的那张清单也带回去,钱当天要送去,并没有开什么罚款通知书。我说钱不够,要凑凑,他说今天周三,周五之前必须把钱送去,没送去就不要想办营业执照。而且说我已经违法了,如果我不送钱,他就递交到法院。如果我想不干了,他马上就扣货,并且让我一辈子有案底。我周五刚好去医院看病,周六他又催,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