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应缴税金”指你当期应交未交的税金,也就是应交税费的贷方科目金额(一般来说等于,也有特殊的);“当期实缴税金”指已经上报税局的税金,应交税费的借方科目,你的纳税表上应该都有这个东西,你12月的那个应缴应包括12月份未缴,实际就等于你本期计提的,而实缴包括你交12月份的已经交纳的,否则,按下面的那哥们说的就对不上当期已交和未缴。
那我问句,你12月计提是不是已经在税表上反映了,如果在税表上反映那就是应交,如果这部分钱已经交给税局那就成为了已交,应交和已交的区别就是交给税局没有(更简单钱给税局没有。
建议你问一下税务局(貌似这是统计部门的东西)相关负责人,他们会给你最好的答案
我也是问他们的
我估计,当期应缴不包括去年12月份未缴,即计算周期是今年1-12月份
而当期实缴包括你交去年12月份的,即计算周期是去年12月-今年11月
具体你再问问税务局的相关人员
以后就好做了
哎呀!你打电话问一下,我这边也收到通知的,但是我打电话去问了,他们说暂时不做,要怎么做会通知的,我是上海
上年12月份未缴的,不应列入当期应缴
今年12月应该缴但还没缴的,也不应列入“当期实缴税金”
既然十二月计提的税金需要到次年一月交 那肯定是实际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