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公司税收如何计算,税率是多少

2024-12-15 10:03:5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网络购物征税的技术操作性问题是需要妥善解决的现实问题。

  自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开网店必须实行“实名制”,向平台经营商提交个人姓名及地址等真实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实名制的推行无疑有利于确定纳税主体实体信息,但其并不是对纳税主体实现有效税收征管的充分条件。

  另外,网络商店交易,很多时候只通过网络留言、QQ联系、快递发货,大多数商品根本不开具发票或收据,一个月或一年的交易信息很难被管理机构掌握,根本无法确定其营业额及利润,主动纳税、提供发票单据的网店商家更是少之又少。网络交易无疑给税收管理和税务稽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互联网的隐蔽性和流动性从一定程度上阻碍税务主管部门获取征税依据,使避税变得容易。网络交易中产生的账单、交易记录等电子凭证相对较容易删除、修改,容易造成无账可查情形,使税收征管稽查工作失去基础。

  其次,目前,我国对网店征税时机是否成熟还值得商榷,对网店的综合经营情况,行业发展状况还需进一步了解。因此,现阶段对网店是否要征税还要进行深入调研,以多种方式例如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网店销售者、网购的消费者进行民意调查,广泛征求意见。

回答2:

现在网络公司越来越多,不过这个计算税收不能一概而论的,就如金融行业来说,他们直接走现钱,所以这个不好说是多少。

可以多到管控上级单位去查看相关的专业分类,这样会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回答3:

网络营销是一种全新的市场营销方式,它的诞生使许多基本税收概念被推翻,这给各国税收当局带来苦恼。在各国现行税制中,居民个人是指个人的居所在某国或一个纳税年度中大部分时间住在该国,但外国人通过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在该国从事经营却不必住在该国,因此不能认定其为税收居民个人。书立凭证是传统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但网络营销者进行的交易一般是无纸化操作,导致此税的征收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