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如何追讨劳务费?

2025-03-24 13: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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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李律师:谢谢你的支持。
虽然发本帖的直接目的是向各位同仁求助,
但在此我也想抛砖引玉,让大家各抒己见。
我很想听有些什么截然不同的观点,
如果是你代理这个案子,你又会怎么设计代理思路,
让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让法官支持你的观点:
谢谢你提出“优先受偿权”的观点。
在本案中,廖某是否属于“建筑工程的承包人”而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呢?第一,廖某作为一个私人包工头,以个人名义,不具备《建筑法》要求的建筑资质,他不是合法的建筑工程的承包人,那廖某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第二,该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以及已经物化为建设工程的垫付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本案中即使廖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实际案情是廖某只垫付了5000元,其他参与工程劳务的人都是乡里乡亲的,现在并没有问他讨要,那么他是否只享有5000元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