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把关于财产的事写个协议的 不过不要紧 房证上不是没写你前妻的名字么 而且已经把全部的家电都搬走了 法律条文我不懂 但是你要是找个好律师的话 你胜诉的希望会很大 祝你好运
你好,对于你以上所述,事实的陈述相对清楚,但你并为提出相关问题,建议你将事实情况整理,并抓住主要焦点,提出你需要律师解答的法律问题。我将再行答复!
你们二人在离婚的时候实际上对房屋的产权已经进行了约定,但是没有形成书面文件,也没有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因此你现在说离婚协议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分割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因此法院有权受理你们的夫妻财产分割请求,
在本案中,你要坚持你的观点,即当初离婚时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分割,想办法找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可靠。如果证明不了这一点,双方就是均分。但是均分的是价款而不是房产,如果双方都要求房产,则进行竞价,竞价成功一方的向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她其实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房子是你名字,而且是婚后买的,那就属于共同财产,我觉得你然她太多,而且不知道法律保护自己,还是要协商,真的要法律来解决那就是1人1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