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急求高手解答,不确定的别来

2024-12-20 14:26:3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1、考虑到亲属关系,应当认定半卖半赠,相当于赠予100万
2、有撤销权,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收回200万房产价值2/3;具体操作可以拍卖后分;也可以房屋归乙,乙支付丙133.33万,或者丙收回房子,支付乙66.67万。

回答2:

1,价值相差太大,不符合公平原则的买卖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的。

2,是解除合同,而不是撤销赠与。如果买受人用赠与性质辩解,那么他毒杀赠与人的行为也成为了撤销赠与的条件。既然赠与人已经死亡,那么赠与人的继承人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赠与。

3,丙获得房屋所有权,从甲的遗产中返还50万给乙。(话说这笔钱这时候差不多也该被没收了,至于乙,老老实实等着被枪毙就行。)

回答3:

那我走了

回答4:

hkjhk

回答5:

首先,甲乙之间的交易时合法的,并非赠与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是无偿给予受赠人,甲乙间是进行交易了,所以交易有效。
其次,丙有权撤销甲乙间的交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丙有权对甲乙间的交易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乙对甲造成了人身伤害并致死亡,而且该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对第三人丙也造成损害。所以丙有权对乙提起诉讼,还应该报公安局立案,提起刑事诉讼时带民事诉讼。
最后,撤销甲乙间的交易,应该退还其房款再追究其责任。

回答6:

1)合法,房屋交易时乙并没有犯罪行为,也就是乙没有从其犯罪行为中获益。
2)这要看丙对于房屋是否应有产权,如果此前房屋产权是为甲所独有的话,丙就没有撤销权。
3)如果有撤销权,则视双方所有的份额进行处理,乙占有甲应有的份额,丙有他的份额,一般看谁的份额大,谁拥有房屋,补差价给对方。